异地公积金如何转移中山公积金有新规定
来源:中山日报
栏目:新闻
离职之后,缴存的公积金怎么办?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,为方便跨省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,目前公积金已经实现“账随人走、钱随账走”,为完善业务管理,根据住建部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山实际情况,市公积金中心对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做出新规定,转出公积金需停缴6个月以上,转入也需正常缴存6个月。
其中我市缴存职工离职,需要将公积金转移到外地,需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停缴满6个月或以上(以该账号最后缴存日至申请日计算);
2、在我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;
3、在我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;
4、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。
而从将外地公积金转入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,需要提出转移申请当月已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或以上(含补缴),允许有一个月宽限期,例如8月申请,1-6月连续正常缴存(含补缴)即可。
◆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
◆文+/记者李丹丹
◆图/网图
◆编辑:汪佳
◆二审:蓝运良
◆三审:魏礼军
◆素材来源:中山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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